江汉大学教师暑期考察活动服务采购项目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江汉大学教师暑期考察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DZB-CS-2019-009
二、项目内容
为采购人教师(约40人,具体以实际出行人数为准)提供暑期考察活动的全部服务工作。服务的线路一为采购人教师(约30人)所在地武汉至银川、敦煌、嘉峪关、张掖、兰州返回武汉,服务的线路二为采购人教师(约10人)所在地武汉至北京、保定、雄安、石家庄返回武汉。具体线路可能会根据时间变化作适当调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服务费预算(单价):线路一、二6880元/人。投标报价(单价)超过预算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三、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相应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旅游经营许可证;
3.拟派全程导游人员须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和正式导游证并能提供与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劳务用工法律关系的证明材料;
4.须提供上一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5.须提供近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近6个月至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提供证明或书面声明函;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四、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可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时起至2019年7月4日16:30止(工作时间内)携带以下原件(有效期内)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若复印件中二维码可扫描出与原件相同内容的则可不带此原件):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
3)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或在本项目磋商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三个月内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告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证明材料;
8)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旅游经营许可证;
9)拟派全程导游证件(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正式导游证及劳务用工法律关系的证明材料);
到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行政楼112室),证件齐全且符合要求者可报名登记,免费领取磋商文件。
五、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应于2019年7月8日9:30前,送达江汉大学行政楼112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开标会2019年7月8日9:30在江汉大学校行政楼112室进行,请各投标单位派人准时参加。投标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会议,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名称:江汉大学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三角湖路8号)
联系人:盛老师
电话:027-84225112
传真:027-84225647
九、信息发布媒体
江汉大学网(网址:http://www.jhun.edu.cn/)
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