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为学校的职能部门,是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其具体职责有:
(一)贯彻国家采购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学校有关采购与招标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指导、督促、检查项目责任单位的采购工作;
(三)受理采购与招标项目申请,审核相关资料。根据项目需要,组织专家对项目技术需求进行咨询论证;
(四)根据相关规定确定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根据项目需要组织协调会,讨论评审办法。指导采购与招标文件的编制;
(五)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计划申报、招标代理机构选定采购与招标过程管理、合同备案及信息公开等工作;
(六)负责在校内平台采购与招标项目的信息发布、投标单位资质预审、接受投标报名、发放招标文件、受理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会议、发布成交/中标结果公告、发放成交/中标通知书等工作;
(七)组织对货物及服务采购与招标项目合同的治谈与会签,组织对建设工程采购与招标项目合同的审查与会签;
(八)负责采购与招投标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
(九)负责组建和管理学校采购与招标评标专家库和供应商信息库:
(十)负责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