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樱花大道绿化工程项目现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1.项目名称:樱花大道绿化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JDZB-TP-2014-015 将江汉大学樱花大道两旁的现有树木以樱花、无刺构骨球、红叶石楠、红继木球更换种植的相关绿化工程。 预算总金额:人民币19.3万元,投标报价不应超出招标预算,超出招标预算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相应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 3.投标人在武汉市必须有稳定技术支持和服务机构;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提供证明或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自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副本、无重大违纪记录的承诺书。外地企业投标还需提供在汉服务机构证明材料(提供服务机构名称、注册地址及房屋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与投标人的法律关系证明材料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售后服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资质、联系方式等); 到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12室),证件齐全且符合要求者可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五、踏勘及答疑时间安排: 1.投标人自行到项目施工地勘察施工现场; 2.投标人在领取了招标文件后,如果对招标文件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将问题以书面文字的形式送到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回复每一位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3800元(大写:叁仟捌佰元整)人民币作为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采购人单位账户,并取得采购人财务处开出的针对本项目的保证金收据。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且不能提供财务处收据者,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投标文件应于 开标会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日。 名 称:江汉大学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三角湖路8号) 联系人: 电 话: 027-84225112 传 真:027-84225647 江汉大学网(网址: /) 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