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J15楼群拆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者:test36发布时间:2013-08-12浏览次数:1601

江汉大学J15楼群拆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江汉大学现就J15楼群拆除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特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J15楼群拆除工程

项目编号:JDZB-YQ-2013-011

二、项目内容

工程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江汉大学主校区内;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的2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招标范围: 拆除J15楼群(工程训练中心及其附属房)约5500

具体要求:旧建筑物的拆除清理,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把所有残留物及土石方全部清理外运完毕,其中土渣应清理至原室内地面负10厘米位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注册地在湖北省内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年检合格拆除工程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且年检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工业与民用建筑)三级及以上注册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员岗位证书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有自20088月至今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房屋拆除工程)二个及以上(提供合同,并能反映项目经理情况);

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或被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档案的(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自2013812830时起至20138191200时止(工作时间)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须是拟派项目经理)二代身份证、项目经理证、注册证;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合同(须同时是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的)、无安全事故或重大违纪记录的证明或承诺书;

3.安全员岗位证书;

到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12室),证件齐全且符合要求者可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五、踏勘及答疑时间安排

1.投标人自行到项目施工地勘察施工现场;

2.投标人在领取了招标文件后,如果对招标文件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将问题以书面文字的形式送到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回复每一位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

保护采购人免遭投标人的不正当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各投标人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在20138191600时前汇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人民币作为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采购人单位账户,并取得采购人财务处开出的针对本项目的保证金收据。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且不能提供财务处收据者,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未中标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若无任何问题,可凭此收据原额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并需另交180000元(大定:壹拾捌万元整)共计贰拾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且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账。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江汉大学

    号:42001258178058005858

行:建设银行武汉东风支行

    号:(同城)  856757;(异地)105521002260

七、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138219:00时前,送达江汉大学行政楼112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会于20138219:00时在江汉大学校行政楼112室进行,请各投标单位派投标代表(须是拟派项目经理)准时参加。投标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出席会议,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老师         贺老师

  话:84778357    13871115480

 

 

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