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实验室废水处理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者:test36发布时间:2013-01-10浏览次数:1516

江汉大学实验室废水处理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江汉大学现以邀请招标方式就实验室废水处理改造工程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实验室废水处理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DZB-YQ-2013-001

二、项目内容

实验室废水处理设施改造工程的设备配套及施工

项目地点在江汉大学(沌口三角湖)校园之内。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9.8万元,超预算为无效投标。

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营业范围的企业;

2具有环境污染治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湖北省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废水)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有在2009-2012年期间的一例及以上废水处理工程建设业绩(提供合同)

4.投标人(含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两年(2010年以来)的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或在处罚期内)

5省外企业需提供湖北省环保产业协会备案证明

6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投标人可自20131118:30时起至2112:00时(工作时间)止,可到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12室)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

3.企业环境污染治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

42009-2012年期间,废水处理工程建设业绩(合同)及;

5.投标人(含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两年(2010年以来)的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或在处罚期内)的声明(加盖公章)。

6.省外企业需提供湖北省环保产业协会备案证明

五、投标保证金

为保护采购人免遭投标人的不正当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各投标人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在20131211200时前汇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人民币作为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采购人单位账户,并取得采购人财务处开出的针对本项目的保证金收据。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且不能提供财务处收据者,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未中标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若无任何问题,可凭此收据原额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凭此收据全额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且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账。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江汉大学

    号:42001258178058005858

行:建设银行武汉东风支行

    号:(同城)  856757;(异地)105521002260

六、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131229:30时前,送达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12室)并现场核验投标保证金收据。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会于20131229:30时在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12室)进行,请各投标单位派人准时参加。投标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会议,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老师

  话:   027-84225112

  真:   027-84225647

 

                          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