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实验室吊柜、实验台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者:test36发布时间:2012-06-13浏览次数:1441

江汉大学实验室吊柜、实验台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汉大学现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实验室墙壁吊柜、实验台项目,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实验室墙壁吊柜、实验台采购

2.项目编号:JDZB-TP-2012-002

二、项目内容

序号

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1

实验室墙壁吊柜、实验台

(生科院)

1

人民6.5万元

2

实验台、柜技术参数(豆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

人民4.7万元

 

具体需求详见第三章,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废标。

三、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生产的,则必须具有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书;

3.投标人如为外地公司,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办公场所证明、人员、联系方式等);

42010年以来必须有类似项目的经营业绩(提供项目合同);

5.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生产厂家,并具有拟投标货物的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7投标人还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投标人可自20126139:00时起至201261816:00时止(工作时间)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本地售后服务机构情况表及;

32010年以来业绩证明材料;

到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04室),参加资格审核,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为保护招标人免遭投标人的不正当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各投标人须从本单位基本帐户在20126191000时前汇1000元(大写:壹仟圆整)人民币作为本单位投标保证金(与标段数不相关)到招标人单位账户,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取得江汉大学后勤集团财务部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收款收据。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开具收据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未中标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若无任何问题,可凭此收据原额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与学校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凭此收据全额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汇、银行支票、银行汇票等形式,应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账。

招标人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江汉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号:07734608091001

开 户 行:中行沌口支行新江大分理处

    号:845118

六、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12620900时前,送达江汉大学行政楼112室并现场核验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会于2012620900时在江汉大学校行政楼112室进行,请各投标单位派人准时参加。投标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会议,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老师

  话:  84225647

    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