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PCR仪、纳米整合剂制备及其熔点萃取铅离子机设备等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转载于http://www.ccgp-hubei.gov.cn/yggg/detailzhxx.jsp?region_id=1&FNO=45612)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江汉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PCR仪、纳米整合剂制备及其熔点萃取铅离子机设备等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WHZCTP2011-072 二、采购项目名称:PCR仪、纳米整合剂制备及其熔点萃取铅离子机设备等采购项目 三、本次采购内容: 包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台/套) 采购预算 备注 1 1. PCR仪 2 19万元人民币 原装进口 2. PCR仪(双头) 2 2 1.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 14.46万元人民币 2. 微量比色皿架 1 3. 真空干燥箱 1 4. 电子天平(万分之一) 1 5. 低速大容量离心机 1 6. 真空泵(油泵) 1 7. 冰箱 1 备注:本项目共分两个包,投标人可对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以包为单位分包确定成交供应商,一包之类不得拆分投标。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该包的采购预算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为废标。 四、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合法经销商,进口设备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该项目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近两年来已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提供原厂盖章的技术文件或其它技术证明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人必须提供有合法货源渠道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可在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七、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汉口办公地点) 八、谈判时间: 九、谈判地点: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汉口办公地点) 十、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对招标文件有疑异,请向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质疑,也可直接向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反映。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江汉大学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翠、苏 嵘、吴勇军 电话:027-87360813、87819169 传真:027-87360813 联系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78号长江传媒大厦1504室(武昌办公地点)邮编:430071 武汉市桥口区桥口路135号航天商务路6楼(汉口办公地点) 邮编:430033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银行资料: 开户行名称: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行水果湖支行(881098) 帐 号:12790543381080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向惠荣 联系电话:027-85730965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