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处置报废机床招标公告 我校现有一批报废机床需处置,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竞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车床、平磨、立铣、数控铣床等机床共计22台(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此批设备处置底价为八万人民币,低于该报价的投标将视为废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投标人在 四、踏勘及答疑时间安排: 1.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自行到机床设备所在地(J15楼群―工程培训中心)现场勘察;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不明之处,请于 五、投标保证金 为保护招标人免遭投标人的不正当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各投标人应于2011年4 月27日14:00时前向招标人缴纳10000.00元整(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并到江汉大学后勤集团财务部开具收据。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开具收据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未中标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凭此收据原额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全部机床设备安全运出校外并经相关部门签字后2个工作日内凭此收据全额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汇、银行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等形式,其中以电汇、银行支票、银行汇票形式递交的,应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账。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江汉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账 号:07734608091001 开 户 行:中行沌口支行新江大分理处 行 号:845118 六、中标原则及中标信息公示 开标现场公开唱标,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如最高报价相同,由报价相同单位进行第二次报价,报价高者为中标单位。 中标信息将在江汉大学校园网上公告,公告有效期为7天。 七、中标单位付款、签约及机床清运要求 中标单位在付款、签约及机床清运等方面按下列要求执行: 1.在中标公告生效的2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 2.在获得成交通知书后的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3.在获得成交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将该批设备清运完毕,否则按每台(件)每天400元收取保管费。 中标单位若未按上述要求之一执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八、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密封盖章的报价文件(即: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于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会于 十、联系方式 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