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备用栏目  招标公告  服务类

江汉大学二食堂(文雅苑)引进优质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8-05-14浏览:2831

江汉大学二食堂(文雅苑)引进优质餐饮服务项目现以公开招标方式引进优质餐饮服务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项目编号:JDZB-GK-2018-001

(二)项目名称:江汉大学二食堂(文雅苑)引进优质餐饮服务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江汉大学主校区内二食堂(文雅苑)

(四)服务期:签订合同后3

(五)食堂情况:江汉大学二食堂(文雅苑)为3层结构,每层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其中就餐区面积700平方米;一、二楼由招标人根据《湖北省标准化食堂建设标准》修建,布局合理,设备设施完好,水、电、天然气功能齐全,消费采用一卡通电脑收银系统和互联网移动支付(2018年上线)进行结算。要求一、二、三楼由中标服务商出资按《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125号)的“A”级标准装修并验收合格,其中三楼由中标服务商根据特色经营需要重新装修布局,其装修方案需经招标人同意。

(六)服务内容及要求:提供早、中、晚餐餐饮服务。一楼:公益大伙和风味特色餐饮;二楼:特色餐饮;三楼:特色餐饮。中标服务商在经营期间不应以追求高额利润为目的,而应以为广大师生提供可口美味、价格合理的餐饮及全方位服务为根本。食堂供应品种售价须低于学校周边同类品种价格的15%。招标人若发现中标服务商有违此条规定行为,累计向中标服务商发出3次(含本数)整改通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服务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服务商应在一楼设立至少1个清真窗口。招标人拥有对中标服务商经营的食堂的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检查监督权力,中标服务商应服从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及招标人职能部门管理。

(七)食堂发展专项经费:中标服务商须每年向招标人提交不少于人民币叁拾贰万圆整(¥320000元)的食堂发展专项经费(具体金额由中标人投标报价确定)。食堂发展专项经费主要是用于改善师生就餐环境、设备设施维修改造、修缮运维等保障食堂可持续发展及人员管理、特殊时期平抑物价、资助贫困生等方面。每年食堂发展专项经费分10个月由招标人在中标服务商月度财务结算款中提收。中标服务商应自行承担整个经营期间食堂水、电、气、卫生等日常费用(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的主要合同条款相关内容)。若工商、税务等校外行政部门需要收取该食堂有关费用(含税费)也由中标服务商自负。

(八)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食堂发展专项经费)低于人民币叁拾贰万圆整(¥320000元)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二)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具有效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三)具有效的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四)具有从事餐饮5年以上经验,且必须有近3年内从事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餐饮服务(高校食堂整体或整楼层餐饮服务)的经历或业绩(需提供合同及用户单位证明);

(五)拟派从事本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有政府职能部门发放的培训证书且须提供人员入驻本项目的承诺书;

(六)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七)提供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九)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如同时参加,在招标时则将同时被拒绝。在江汉大学主校区其他食堂有餐饮服务合同未到期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可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起201852116:3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行政楼112室)。

(三)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四)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有效原件(带有二维码的,须能现场扫描出与原件相同内容)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注:若原件复印件中二维码可现场扫描出与原件相同内容的则可不必携带此原件):

1法人代表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时须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2.加盖公章报名表(格式自拟),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

3.本项目招标公告中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证件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须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2)有效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

3)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4)有效的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有效的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有效的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具有从事餐饮5年以上经验,且必须有近3年内从事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餐饮服务(高校食堂整体或整楼层餐饮服务)的经历或业绩的合同及用户单位证明;

8)拟派从事本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员的政府职能部门发放的培训证书及该人员入驻本项目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加盖投标人公章);

9)拟派从事本项目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政府职能部门发放的培训证书及该人员入驻本项目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2015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及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审计人员相关信息等证明文件;

11)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官网截图。

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审核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证件齐全且符合要求者可报名登记,免费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为保护招标人免遭投标人的不正当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各投标人须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提交人民币陆仟肆佰圆整(¥6400元)到招标人单位账户,作为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并取得招标人财务处开出的针对本项目的保证金收据。凡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且不能提供财务处收据者,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180606900(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行政楼112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80606900(北京时间)

(二)地点: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行政楼112室)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八、联系事项

招标人:江汉大学

地址:武汉市经济开发区(沌口)三角湖路

招标管理部门: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招标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27-84778358

招标监督部门:江汉大学监察处

监察处电话:027-84225804

九、招标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梅老师

联系电话:027-84778357

十、信息发布媒体

江汉大学网(网址:http://www.jhun.edu.cn/

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8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