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高尔夫学院教学楼顶及部分屋面防水改造项目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江汉大学高尔夫学院教学楼顶及部分屋面防水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JDZB-CS-2017-020。
3.资金来源:全部使用学校资金。
4.预算金额29.3万元。投标报价不应超出采购预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5.建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三角湖路8号(江汉大学校内)。
6.建设规模:地面及垫层拆除约833.9㎡、铲除卷材屋面防水层约937.63㎡、新作防水工程约940.15㎡、C20砼刚性屋面 6cm厚约76.56㎡等,其它详见工程量清单。
7.工期: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合格。
8.采购范围:完成采购人高尔夫学院教学楼顶及部分屋面防水改造、清场保洁等工程,主要项目包括拆除屋面隔热层、卷材防水层、重新铺设保温层、隔热层、调坡基层及防水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需求。
9.工程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的建筑、安装、防水工程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详细需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需求。
(一)本次采购要求磋商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资质条件: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与采购标的相关的营业范围;
3.须提供近2年(2015、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
4.须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须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资格)、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提供承诺书。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可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时起至2017年12月8日16:30止(工作时间内)携带以下原件(有效期内)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2.上述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中所有证件、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与采购标的相关的营业范围,
(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供应商营业时间不满上述年份要求的,可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前3个月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前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须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资格)、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证明材料。
到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行政楼112室),证件齐全且符合要求者可报名登记,免费领取磋商文件。
1.投标人自行到项目施工地勘察施工现场,进行采购项目涉及内容现场踏勘,依据现场施工条件、周边环境特点设计施工组织方案;
2.投标人在领取了磋商文件后,如果对磋商文件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将问题以书面文字的形式送到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回复每一位投标人。
保护采购人免遭供应商的不正当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各供应商须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提交人民币5800元(大写:伍仟捌佰圆整)到采购人单位账户,作为本单位磋商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并取得采购人财务处开出的针对本项目的保证金收据。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且不能提供财务处收据者,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0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江汉大学行政楼112室(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磋商会2017年12月13日09:00在江汉大学校行政楼112室开始进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出席参加。供应商磋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投标保证金转账证明(如果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话)。供应商磋商代表携带证件不全或人证不符者,采购人将拒绝其参加磋商会,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八、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名称:江汉大学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三角湖路8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7-84778357
传真:027-84225647
江汉大学网(网址:http://www.jhun.edu.cn/)
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