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医院放射科射线防护工程现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1.项目名称:江汉大学医院放射科射线防护工程
2.项目编号:JDZB-TP-2017-015
二、项目主要内容
名称 | 内容 | 预算 | 备注 |
江汉大学医院放射科射线防护工程 | 1.X透视室射线防护工程; 2.DR机房射线防护工程 | 17.14万元 | 要求一次性通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卫生、环保等)的检测。 |
投标报价不应超过项目采购预算价,超过即为无效投标。具体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须提供近三个月公司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近成立公司不用提供);
4.须提供近年财务状况报告(新近成立公司不用提供);
5.具有射线防护系统工程设计、安装、咨询;射线防护产品、施工的营业范围;
6.应具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出具的符合诊断X射线放射防护要求的相关防护器材(或产品)检测报告单;
7.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武汉市必须有稳定技术支持和服务机构;
8.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10.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自2017年7月13日8:30(北京时间、下同)起至2017年7月17日16:30止(工作时间内)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2.上述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中所有证件、证明材料;
到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行政楼112室),证件齐全且符合要求者可报名登记,领取谈判文件。
1.投标人自行到项目施工地勘察施工现场;
2.投标人在领取了谈判文件后,如果对谈判文件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将问题以书面文字的形式送到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回复每一位投标人。
保护采购人免遭投标人的不正当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各投标人须在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提交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元)到采购人单位账户,作为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并取得采购人财务处开出的针对本项目的保证金收据(若遇假期则凭投标人对公账户转入采购人对公账户的转款凭据,并经银行盖章确认)。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且不能提供财务处收据(或相关凭据)者,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七、投标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响应文件应于2017年7月21日9:30前,送达江汉大学行政楼112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开标会于2017年7月21日9:30在江汉大学行政楼112室进行,请各投标单位派人准时参加。投标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出席会议,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8日。
十、联系方式
名称:江汉大学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三角湖路8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7-84778357
传真:027-84225647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江汉大学网(网址:http://www.jhun.edu.cn/)
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