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流程

发布者:吕依然发布时间:2021-12-22浏览次数:3026

江汉大学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流程(简述)

1.前期论证、立项

1)学院/部门依据内控要求调查、研究、论证、审核、确定;

2)大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需有专家论证(详见网教中心相关管理规定);

3)重大项目(单台(件、套)100万元及以上或批量在2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类项目;4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单项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批量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类项目)需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还需政府管理部门的立项批文或备案证)

4OA系统完成采购项目申报并审批通过。

2.意向公开。学院/部门依据模板提交纸板(领导签字盖章)和电子版;

3.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学院/部门与采购中心协商)

4.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学院/部门依据模板提交纸板(领导签字盖章)和电子版;

5.政府采购计划备案。采购中心依据采购实施计划在政府相关系统完成备案;

6.采购需求调查报告。仅针对:货物或服务预算达1000万元,工程预算达3000万元;或进口产品;或信息化建设项目;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具体与采购中心商定),详见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7.采购技术需求文件(电子版)。学院/部门提供

8.采购文件。代理机构编制、采购中心学院/部门反复修改,审核、定稿;

9.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表。代理机构编制、采购中心、学院/部门审核、定稿

10.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审查。采购中心委托代理机构组织专家审核采购需求审查分为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需要做前期需求调查或符合学校重大项目的,都应该做重点审查。

11.审查结果确认及采购文件调整。学校确认。依据专家意见对采购文件作相应调整。

12.采购公告。代理机构编制、采购中心确认;

13.接受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俗称“报名”)。代理机构负责;

14.开标、评标。代理机构负责;

15.评标结果确认。采购中心负责;

16.成交结果公告。代理机构负责;

17.采购合同签订。采购中心、学院/部门审核、定稿。OA系统申请合同用印

18.合同公示。采购中心负责;

19.合同生成备案函。采购中心负责。

20.履约验收。学院/部门依据采购合同负责对项目履约验收、及时支付合同款项。履约验收报告(书)由学院/部门按项目归类,与前期论证、立项材料一并建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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