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采购项目需求表
包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备注(国产/进口) | 采购预算(万元人民币)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 质保期(年) |
一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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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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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或多个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核心产品需至少三个品牌投标。
2:项目详细技术规格表
包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指标 | 附件或配件需求 | 售后服务要求 | 满足该技术指标的品牌型号(至少3个品牌) |
一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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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二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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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备注:
1、请按“专用设备类、通用设备(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类、家具类、软件类”分别填写上述附件;
2、技术参数中不得有品牌、型号、厂家等具有指向性的文字出现;
3、设备清单需要注明核心产品;
4、每个设备技术指标设置应有三个品牌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