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资产管理共享平台服务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发布者:吕依然发布时间:2019-03-26浏览次数:2428

 

采购人

江汉大学

采购项目名称

江汉大学资产管理共享平台服务项目

预算价

30万元

采购内容

资产管理共享平台建设服务。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须在签订平台建设服务合同后的1个月内,由服务供应商完成平台搭建与验收;(2)建设平台应具备资产管理(包括资产的入账、分配、划拨、维修、处置管理)、资产折旧管理、资产清查、房屋管理等功能;(3)完成与江汉大学现有其他平台的对接和基础数据、房屋图纸处理工作。工作业务专业性要求高,综合性强,涉及面广。

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政府会计制度》(财会[2017]25号)明确要求政府会计主体应当自201911日起执行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客观要求了财务系统必须与资产管理系统对接。目前江汉大学实物管理部门(其后勤集团、网络信息与教学设备管理中心)所使用的资产管理系统和武汉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系统均不能满足要求,同时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党政机关房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必须实现数据化、动态化管理,江汉大学需建设房屋管理系统。以上两套系统应相互兼容,形成对资产与房屋一体化的全面精细、规范管理平台。

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江汉大学实物管理部门当前分别使用的资产管理系统(由武汉洛比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研制)单机版,已稳定运行多年,其新版资产管理共享平台具有对江汉大学资产、房屋的一体化管理功能,房屋管理模块整合无需再另行开发。同时,武汉洛比科技有限公司拥有江汉大学资产系统转换所必须的数据基础,能够满足江汉大学对平台搭建时限和功能上的特殊要求。此次采购选用武汉洛比科技有限公司的新版资产管理符合对新系统数据迁移、功能使用的一致性、用户操作习惯的延续性的需要,也是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保证与原有项目数据完整性、功能使用连贯性,降低服务成本的选择。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武汉洛比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注册地址:武汉东湖开发区吴家湾联合国际大厦803804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鉴于采购人实物管理部门当前使用的武汉洛比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管理系统单机版,已稳定运行多年,其新版资产管理共享平台满足采购人资产、房屋的一体化管理需求,房屋管理模块整合无需再另行开发。同时,武汉洛比科技有限公司拥有采购人资产系统转换所必须的数据基础,能够满足采购人对平台搭建时限紧迫性和功能完整性的特殊要求。采购人选用武汉洛比科技有限公司的新版资产管理符合对新系统数据迁移、功能使用的一致性、用户操作习惯的延续性的需要,也是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保证与原有项目数据完整性、功能使用连贯性,降低服务成本的选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经专家组一致研究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详见附件)

姓名 单位 职称

许中元 江汉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副教授

韩海 江汉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副教授

蔡利民 江汉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教授

公示期

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

20190326

采购人联系人

王震武

联系方式

027-84778358

采购人地址

武汉市经济开发区(沌口)三角湖路8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90326

附件一:专家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