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小型维修工程施工入库供应商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者:吕依然发布时间:2018-07-17浏览次数:1915

江汉大学小型维修工程施工入库供应商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汉大学小型维修工程施工入库供应商遴选项目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小型维修工程施工入库供应商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JDZB-CS-2018-013

3.项目用途:为采购人单项工程造价预算金额在采购人集中采购限额以下的小型维修工程建立供应商库。

4.入库供应商服务内容:入库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委托,负责完成采购人小型维修工程施工,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施工。采购人依据《江汉大学小型维修工程施工实施办法(试行)》在入库供应商中选定实施具体单项小型维修工程的供应商。小型维修工程实施、管理按照《江汉大学基础设施小型维修管理办法(试行)》(江校后[2017]1号)规定执行。

5.入库供应商服务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三角湖路8——江汉大学主校区及采购人另行指定的地点。

6.单项小型维修工程规模:人民币20万元以内(不含本数。入库服务有效期内,若采购人有新规定的,则从新规定)。

7.入库供应商期限:入库服务合同签订后至2020430日。

8.小型维修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9.入库供应商数量:6家施工供应商

详细需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本次采购要求磋商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资质条件: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须提供近三个月公司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工伤保险的认定及纳税证明材料;

4.须提供2017年的财务报告;

5.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6.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资格)、注册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供应商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或社保网上查询截图)近3个月(20185-7月)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采购人施工地点以外的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书;

8.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登记状态须为已通过审核

9.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11.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本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一)获取时间:可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起至201872416:30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行政楼112室)。

(三)磋商文件售价:免费。

(四)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有效原件(原件带有二维码的,须能现场扫描出与原件相同内容)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注:若原件复印件中二维码可现场扫描出与原件相同内容的则可不必携带此原件):

1.法人代表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时须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2.加盖公章报名表(格式自拟),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

3.本项目磋商公告中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证件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报告: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或在本项目磋商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三个月内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或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新成立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提供新企业验资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缴纳工伤保险材料的凭据(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6)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资格);注册证(最后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供应商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或社保网上查询截图)近3个月(20185-7月)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项目施工期间不再担任采购人施工地点以外的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和无不良行为的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

8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登记状态须为已通过审核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材料;

10)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官网截图。的证明材料。

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审核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证件齐全且符合要求者可报名登记,免费领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四、踏勘及答疑时间安排

1.采购人不集中组织勘察,供应商自行勘察;

2.供应商在领取了磋商文件后,如果对磋商文件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将问题以书面文字的形式送到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回复每一位供应商。

、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0730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江汉大学行政楼112室(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会201807301400在江汉大学行政楼112室开始进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出席参加。供应商磋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投标保证金转账证明(如果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话)。供应商磋商代表携带证件不全或人证不符者,采购人将拒绝其参加磋商会,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联系方式

称:江汉大学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三角湖路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话:027-84778357

真:027-84225647

采购人监督部门:江汉大学监察处

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27-84225801

、信息发布媒体

江汉大学网(网址:http://www.jhun.edu.cn/

  

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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