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废水处理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者:吕依然发布时间:2017-02-22浏览次数:1525

江汉大学废水处理改造工程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废水处理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JDZB-CS-2017-001

二、项目内容

完成采购人废水处理系统改造配套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需求。

预算总金额:人民币15.1万元,投标报价不应超出采购预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须提供近三个月公司纳税证明材料;

4.须提供近三年内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

5.投标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近三年(20141月至今)来须有3例及以上废水处理工程建设业绩(提供合同)

7.投标人项目经理具备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8.投标人(含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在处罚期内),并提供书面声明;

9.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武汉市必须有稳定技术支持和服务机构。省外企业需提供进鄂登记相关资料(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打印其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记录公示信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投标人可自20172238:30(北京时间、下同)起至20173116:30止(工作时间内)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公司纳税证明、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无重大违纪记录的承诺书、省外企业进鄂登记相关资料;

到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12室),证件齐全且符合要求者可报名登记,领取磋商文件。

五、踏勘及答疑时间安排

1.投标人自行到项目施工地勘察施工现场;

2.投标人在领取了磋商文件后,如果对磋商文件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将问题以书面文字的形式送到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回复每一位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

保护采购人免遭投标人的不正当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各投标人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3000元(大写:仟元整)人民币作为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采购人单位账户,并取得采购人财务处开出的针对本项目的保证金收据。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且不能提供财务处收据者,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七、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应于20173131400前,送达江汉大学行政楼112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开标会20173131400在江汉大学校行政楼112室进行,请各投标单位派人准时参加。投标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投标保证金转账证明出席会议,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至开标时间19日。

十、联系方式

称:江汉大学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三角湖路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话: 027-84225112

真:027-84225647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江汉大学网(网址:http://www.jhun.edu.cn/

  

  

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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